老是说要把自己工作中遇到的事情记录下来,也许哪天能对别人有些帮助。尤其是大陆来的新移民,往往对新的环境不熟悉,更不用说与警察打叫道该注意些什么。
今天刚一上班,就听到41分局通过调度要求会说国语的警官协助处理一件家庭暴力案件。调度先是询问33分局有没有说普通话的警官能够前往,结果没有。调度接着询问32分局有没有会说普通话的警官。我立即通过步话机告诉调度我能说普通话,但我要先通知我的教官。调度很快又收到41分局现场警官的请求,情况紧急,希望我能尽快赶去协助他们。接到要求之后,我和我的教官立即开车前往出事地点。
那是世嘉堡的一间独立房,住着一对来自东北的夫妇。他们结婚二十多年,感情一直不错。来加拿大八年,生活已经安定下来了。他们有一个女儿,现在多伦多大学读书。应该说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。
可是今天,夫妻俩为了点小事吵了起来。丈夫推了妻子一把,结果把妻子推到了地上。妻子一气之下,从地上爬起来就拨了911,她也就是想吓唬吓唬丈夫,所以拨了911之后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挂了。她不知道911电话一拨通,911调度中心就能根据电话号码找到地址。而且她什么话都没有说,自然情况紧急,警察很快就到了她家。她完全没有想到警察会这么快到她家,所以警察到门外的时候听到他们还在激烈地争吵。
由于家庭暴力事件往往会引发严重的后果,法律给警察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条例。警察必须按照工作条列严格执行,不能感情用事。我到现场之后,马上给她解释警察的工作程序:先做笔录,然后她丈夫会被带到41分局,之后有条件释放,等着上庭。条件包括:等待上庭期间不得回家,不得与妻子联系,保持100米距离等等。等上庭之后,由法官根据情况进行判决。根据他们的情况来看,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他上庭的时间定在一个月之后,所以这一个月之内由此造成的生活不便,可能是妻子打911时没有想到的。
希望大家明白,如果真的夫妻感情破裂,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,一定要报警。如果只是想用报警的方式吓唬吓唬对方,就要准备由此造成的后果:生活上的不方便,一方将留下案底。如果时双方对打,那么双方都将留下案底。
所以俗话说的好:家合万事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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